信息时间:2025-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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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蜀道(重庆)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郎川高速公路C1总包部钢筋智慧加工配送中心钢筋运输招标文件补遗书1号编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本补遗书是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或修改,若与招标文件有悖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件
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件xx: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 元)的投标总报价,其中税前投标总价 (¥ 元),税费合计(¥ 元,税率 %),工期 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交工验收达到合格,竣工验收达到优良,安全目标:参与施工的人员不得发生安全事故。
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元)。
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我方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
(5)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我们保证按时支付民工工资及办理民工相关保险,如出现民工工资纠纷,你单位有权从应付我单位的工程款中直接向民工支付;
(7)如果我方负责钢筋及运输不能满足你方的总体进度要求,我方无条件接受你方的处罚,包括本项目由你方重新安排队伍,并接受由此产生的本项目有关的价款分割;
(8)在你方和我方进行合同谈判之前,我方将按照合同文件提出的填报派驻本标段的项目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及主要机械设备,经你方审批后作为派驻本标段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和主要设备且不进行更换。如我方拟派驻的人员和设备不满足合同文件要求,你方有权取消我方中标资格。
5.我方承诺砼加工垫资能力不低于 万元,运输垫资能力不低于 万元。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修改为: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件
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件xx: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元)的投标总报价,其中税前投标总价(¥ 元),税费合计(¥ 元,税率 %),工期 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交工验收达到合格,竣工验收达到优良,安全目标:参与施工的人员不得发生安全事故。
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
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我方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
(5)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我们保证按时支付民工工资及办理民工相关保险,如出现民工工资纠纷,你单位有权从应付我单位的工程款中直接向民工支付;
(7)如果我方负责钢筋智慧加工配送运输不能满足你方的总体进度要求,我方无条件接受你方的处罚,包括本项目由你方重新安排队伍,并接受由此产生的本项目有关的价款分割;
(8)在你方和我方进行合同谈判之前,我方将按照合同文件提出的填报派驻本标段的项目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及主要机械设备,经你方审批后作为派驻本标段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和主要设备且不进行更换。如我方拟派驻的人员和设备不满足合同文件要求,你方有权取消我方中标资格。
5.我方承诺钢筋智慧加工配送运输垫资能力不低于 万元。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招标人: 蜀道(重庆)建设发展有限公司